最近24小时无新帖
登录 注册 设置 查找

乐园首页>>休闲广场>>为一尸两命事件追根溯源[原创]


楼主:齐物先生 电脑版
发表时间:2007-12-02 13:33:03

 2007年11月21日,怀孕41周的李丽云因感冒被丈夫肖志军送到医院治疗,医生发现病人的真正问题是难产,需要立即施行剖腹产解决。而肖志军认为那不过是感冒,拒不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三小时的抢救之后,母子双亡。
 此事在整个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到底谁应该对这两条人命责任?这悲剧的根源何在?
 对于医院来说,没有病人家属的签字就把这手术做下去,一旦病人死了医院将面临的是巨额赔偿,病人如果救活了则拿不到手术费。如果连自保都不能,又怎么可能去挽救别人的生命呢?所以医院、卫生局坚持不签名不给动手术,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医院如果有错,那就是错在医学水平、治疗思路及医学手段的缺陷上面:不动手术就救不了人。事实上如果把病人的气脉调顺了,在这个事件中不用剖腹完全可能顺利生产,既然能顺利生产就不会让不签字成为这事情的死结。但是这所谓的“气脉”,西医根本不相信,现在就连多数中医都没什么信心,所以动不动只能动手术来解决。
 这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医院也成为众矢之的,这类似于华佗的故事。三国时华佗给曹操治脑病,需要动开颅手术,结果被曹操杀了。华佗的医术虽然高明,可动不动就剖腹开颅,谁不害怕?如果他用别的手段来给曹操治病,也不至于丧命。也许华佗那样做是因为找不到别的不动手术能治好曹操病体的方法吧,但现在的医院动不动就用手术来解决问题,很大的成分则是利益驱使。
 上面所说的医学水平与医学手段的缺陷,根源就在于这种利益驱使。利益驱使下,医学技术看起来越来越高明,医院越来越能赚钱,可人们的身体普遍是越来越差,生病后家里越来越穷,医患关系越来越严峻。与其让医院成为被告,不如让医学成为被告,那样更合理些。
 如果手术没有生命危险,就不会要求签字。而这个手术,真做下去了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肖志军既然精神正常,自然明白签字意味着什么。
 假设肖志军选择了签字,那么不管手术成功不成功,他都得承担那笔他无法承担的手术费用。如果母子都活下来,他到哪边去赚钱养这一家三口人并还清沉重的债务呢?而如果人死了,他照样得去想办法赚钱还手术费,另外他和李丽云没有拿过结婚证却签了这个名,李丽云怀了他的孩子又在他的签字下死了,李的父母又将怎么样对待他呢?
 肖志军当然希望李丽云能活下来,这相信谁都不会怀疑。但一个与他朝夕相处数年的爱人,活生生的人,来的时候还能走路,现在医生突然告诉他不马上手术很快就会死,他怎么相信呢?多年来生活于社会底层,

下页 末页第1页/共3页
查看4条回复

www.asall.org
健 康 乐 园
7: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