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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园首页>>大千世界>>佛学基础知识,业力与轮回,十二因缘,三法印,四圣谛|广超法师讲,果逸居士录


楼主:北海散人 电脑版
发表时间:2010-04-04 15:32:53

是不对的!而是我们造了种种业行为之后,它们互相影响,一直产生变化,延续下去。如果影响他的外缘不够强,它的变化就很小,所以你就以为它不动;如果外缘势力强大,它就形成了一个大的果报。打个比喻:你小时候打死一只蟑螂,这个业有很多,一个是你的行为,一个是你与蟑螂的关系,更有你当时起的恶念--杀心。这个恶念延续下来到今天,一直在你的心中,但是你把它遗忘了。它一直延续影响扩大,使你将来会打老鼠,乃至以后会杀人。但是如果你造了一些善业,如持戒,忏悔等,它又会减小,甚至会消灭。我们眼前所见到的山河大地,屋子,一切花草树木等,都是过去业的活动所形成的果报。它显现在眼前,我们对它内心执著,又升起新的内心造作,以后它又会形成新的果报,所以说山河大地也是我们业的活动与果报。
 四、业的造作者:
 业的造作者并不是单一的个体,并不是一个“我”再造业,它的主谋是五蕴当中的“行蕴”。这个“行蕴”就是造作的种种心。五蕴的“行蕴”当中包含着我们的种种烦恼,这些烦恼没有主人,烦恼本身就是烦恼,并不是有一个主人说他有烦恼,也不是有一个人有烦恼,当中没有一个“我”,他没有一个主宰者。假如我们有修行,断除一些因缘,那烦恼就没有了,故造业者实在是不可得。但是认为没有“东西”在造业也不对,它是五蕴当中的行蕴中的烦恼在造业。比如说天下雨,大地潮湿了,这是因为雨水弄湿了它,这当中没有主宰者使它潮湿。同样的也没有人在造业,而是烦恼驱使“业”向前继续活动。我们过去造种种的业形成力量(业力),加上过去与现在种种烦恼的引发,使我们所做的行为向前继续推动。烦恼本身没有主人,你今天有嗔心,但明天可能就没有。如果你有修行,嗔心就会消灭,所以嗔心没有主人。以佛法来说,它是五蕴法因缘生灭的相生相续的幻相,既是五蕴之间的种种法互相作用--相生互相一个接着一个的延续下去,就形成了幻相。好像瀑布形成这个例子:水一滴一滴的从高处相生相续地泻下来,就形成了一个我们以为“瀑布”的幻相。同样的,在我们五蕴身心相生相续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幻相,因为我们有执著,我执,就以为有造业者,有受业者,而实际上业与制造者,只不过是因缘生灭的幻相。既是说造业者,受业者只不过是五蕴的生灭,也就是因缘的生灭幻相罢了。我们再以瀑布这个幻相来做比喻:有一个瀑布,下面有一块石头,经过长年累月的小滴冲击,石头变得光光滑滑的,你就会说瀑布把石头冲的光光滑滑的。同样的道理,里面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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