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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园首页>>大千世界>>《心经》的人生智慧-济群法师著
楼主:北海散人 电脑版
发表时间:2010-04-10 12:07:36
泰勒士的“水”,巴门尼德的“存在”,柏拉图的“理念”。从原始幼稚人到现代文明人,乃至科学、哲学家,他们对存在的认识虽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所产生的实在执却是一样的。
人类的对“有”所产生的实在感,是“自性见”的表现。须知“自性”一词,或译自体,含有自已有,自已成,自已规定自已,本来如此,实在,恒常的意义。从自性见出发。我们对“有”的一切,必然会有实在感。然而,以般若中观的智慧来看。“有”是缘起有,世间一切有的现象,莫不是众缘所生。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有为现象的存在,都是由众多条件和合,由条件决定它的存在性。
缘起与自性是势不两立的。世人无知,不了解“有”的缘起性,才会出现自性见,实在感,假如认识到“有”的缘起性,必然知道无自性。因为自性:是以“有”的一切现象,为自已有,自已成,自已规定自己;而缘起:是以“有”的一切,为条件有,条件成,条件规定。因此,缘起的“有”不是本来如此,更非恒常的,实在的。由此可知,对“有”的实在感,是错误的。
《大智度论》卷十二说到有,从程度上分三种不同:一曰相待有,二曰假名有,三曰法有。
相待有:是相待而有,离开相待的对象就无法说明。比如说我们认为这个花瓶很大,那是相对小的花瓶说的;说这个人胖,那是相对瘦人。高是相对低说的,长是相对短说的,美是相对丑说的,善是相对恶说的,离开大,小是什么?离开胖,瘦是什么?离开高,低是什么?因为大小、胖瘦、高低、长短、美丑、善恶都相待假立,是为相待有。
假名有:事物的存在不过是一种假名安立,随着不同的因缘安立不同的名称。正如我们眼前的台子,人们称它曰桌子。桌子只不过是一大堆木料的组合,离开木料,请问桌子是什么?这一大堆木料古人将它叫桌子,它便是桌子;古人将它叫椅子,它便是椅子了。可见桌子或椅子不过是一个假名。同样的我们说人,也是一个假名。如果古人把我们这个有情生命叫做猪,把猪叫做人,那么现在要是不称你为猪,阁下听了,恐怕会生气,你竟然瞧不起我,不把我当猪看待,真是岂有此理。可见人、猪乃至世间一切都是假名安立,假名而有。
法有:是指世间万物万事名称虽然假立,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因为事物除了名称之外,尚有形成现象的种种因缘。这些因缘虽无自性,但假相宛然,这因缘法的有,便是法有。
《金刚经》对有的实质也作了深刻的说明,认为有,只不过是假有。经中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有为是具有生灭、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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