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4小时无新帖
登录 注册 设置 查找
乐园首页>>感悟生活>>《菊与刀》 1
楼主:kenlucky 电脑版
发表时间:2007-02-25 15:21:15
人承认。
凡属美国人认为是为别人作出“牺牲”的事,在其它文化中都被看作是相互交换。它或者被看作是投资,以后会得到回报;或者是对以前受之于人的等值报偿。在这类国度里,甚至父子关系也是这样。父亲对儿子在幼年的照顾,儿子应在父亲的晚年或身后回报。每一件事务上的关系也都是一种民间契约,它往往要求保证对等,一方承担庇护的义务,另一方则承担服务的义务。只要对双方都有利,谁也不认为自己承担的义务是一种“牺牲”。
在日本,为他人服务,其背后的强制力当然也是相互的,既要求等量,也要求在等级关系上彼此承当相辅相成的责任。这样自我牺牲的道德地位与美国迥然不同。日本人对基督教传教士关于自我牺牲的说教总是特别反对。他们极力主张,有道德的人不应当把为别人服务看作是压抑自己。有位日本人对我说:“当我们做了你们称之为自我牺牲的事情时,我们则觉得是自己愿意做的,或者认为那样做是对的。我们绝不感到遗憾。不管我们实际上为别人作了多大牺牲,我们也不认为,这是为了提高我们的精神境界,或者认为应当受到回报。”象日本人那样以续密细致的相互义务作为核心来组织社会生活,当然不理会这里面有什么“自我牺牲”。他们要求自己履行极端的义务,而传统的关于相互义务的强制力,则阻碍他们持有“自我怜悯”和“自以为是”的感情,这种感情在个人主义竞争的国家中是极易出现的。
因此,美国人要想理解日本一般自我修养的习惯,就必须对美国的“自我训练”(Self discipline)概念施行一番外科手术,把美国文化概念周围所缠绕的“自我牺牲”(Self—sacrifice)和“压抑”(frustration)赘生物割掉。在日本,一个人要成为出色的运动员就要进行自我修养,就象打桥牌一样,毫不会意识到这种活动是“牺牲”。当然训练是严格的,但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刚生下来的婴儿虽然十分“幸福”,却没有“体验人生”的能力。只有经过精神训练(或称“自我修养”)才能生活得充裕,获得“体验人生”的能力。这种说法通常被译作“只有这样才能享受人生的乐趣”(only sohe can enjoy life)。修养能锻炼丹田(自制力之所在),而使人生更加开阔。
日本培养“能力”的自我修养,其理由在于能改善他本人驾驭生活的能力。他们说,修养初期,人们也许感到难以忍受,但这种感觉不久就会消失,因为他终究会享受其中的乐趣,否则就会抛弃修养。徒弟要在商业上出色地发挥作用
首页 上页 下页 末页第3页/共5页
www.asall.org
健 康 乐 园
19: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