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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园首页>>休闲广场>>医学公害及对策研究 作者: 张赞宁
楼主:齐物先生 电脑版
发表时间:2008-06-24 12:04:05
学模式的转变,我们别无选择地应当变革自己的观念,调整自己的行为规范。例如:
1、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改单纯的节制生育(即计划生育)措施为扩大死亡,淘汰劣质生命和实施安乐死等综合措施。
2、加强死亡教育,不以长寿为荣,树立以60~70岁为人类最佳寿命的观点。生和死作为生命的两极,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本来就具有同等的意义。没有生,人类将灭绝;没有死,人类也同样会因为人口的急速膨胀而迅速消亡。事实证明,对社会最有贡献的就是青、壮年。老年人的增加必然会增加物质的消耗,抵消和减缓社会的发展。所以医疗事业不应以延寿为目的;医院也不应以低死亡率作为衡量医疗质量的标准。
3、加速和强化优生立法,禁止一切有缺陷基因和低智能者繁衍后代。不为先天性病残者和低智者医治不孕症。在儿童保健方面应当允许有一定的死亡比例,以便用这一比例,淘汰一切先天和后天的严重残疾儿;摒除死亡率越低,儿保工作就越好的观点。在节制生育的同时,还应具体规定:经国家确认的高智能型和健美型人才,可以不受只生一胎的限制,准许多生,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
4、不为人们提供怎样才会怀男胎的知识,禁止为孕妇作胎儿性别鉴定。对流产要顺其自然,禁止为孕妇作保胎治疗。
5、医学科研应适可而止,国家不要把过多的投资用于高、精、尖的医学科技上;而应当把主要投资用于甲、乙类传染病及常见病的科研及防治上。
6、废除不合理的现行公费医疗制度。改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为三级保健制度。即:(1)对甲、乙两类传染病实行全民免费治疗;(2)对于丙类,传染病和疗效明显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只收取成本,仍保持现行的福利性卫生事业的性质;(3)对于康复医疗、美容医疗、抗衰老治疗和性功能障碍、不育、不孕等病的治疗,纳入商品经济的范畴,提高收费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包括其科研经费亦应从收费中提取),对这类病不再纳入由国家给予补贴的社会福利性卫生事业的范畴。
7、在除害灭病中,应禁忌短期行为,尽少使用对人畜有害及污染环境的杀虫剂。动员全社会保护和人工养殖虫害的天敌,以净化环境维持生态平衡。
以上措施,看起来好像有些还难以施行;有些观念甚至会被认为是异端邪说。但是,只要面对现实,就会发现,在日益猖獗的医害面前我们已经没有退路!非如此,人类必将会在自身的文明中消亡!
(注:原载《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12月第6卷第4期第286-291页,刊出时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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